室內裝修應以取得合格證為最終目的~共勉之~

大部份的屋主或所有權人都知道室內裝修應事先申報,尤其是北部地區更為明顯,但長久以來,所謂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還是會有屋主想要省去辦理施工許可證的費用,直接開工施作裝修,這對於業方及我們的室內設計朋友們非常不好,這在政府的資料是會留下紀錄的,尤其是素行不良的設計公司,如果放任屋主指使不辦理許可,是會被列入必抽檢的名單,因為政府也想省力辦理裝修的審查,對於信用紀錄不佳的公司是會被「留校查看」的喔!
其實辦理許可證的程序並不麻煩,比較麻煩的是要找到合格的室內設計公司代客辦證,畢竟裝修施工完畢,為了長治久安不用每天提心吊膽害怕被鄰居檢舉,還是值得鼓勵屋主或所有權人辦理施工許可證,而通常事先有報備申請的屋主,在竣工查驗時也比較容易通過認可,一切努力的結果也是為了拿到下面這一張合格證。



以上程序在「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是於法有據的,而在台北市政府訂定的室內裝修申請流程中也明示了室內設計專技人員可以向審查機構(台北市建築師公會)代客辦理裝修施工許可證,而室內裝修專技人員可辦理竣工查驗以核發裝修合格證,也請各位同業朋友多多宣傳並支持並配合政府政策,一起建立安全的室內居家空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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